英國醫學期刊BMJ報告:
在注射流感疫苗的6個月內,患上猝睡症的風險比沒有注射高出16.2倍。
人們對疫苗副作用的瞭解,不能靠短期的臨床,而是要有完善的上報機制。你試想想,現在接受疫苗後,當出現不適時,香港有甚麼機制規定醫生必須要上報?還是為了不用賠償,只對病人說,以前沒有這樣的案例,所以是不相關的??
2013年,英國倫敦健康保護局的流行病學顧問Elizabeth Miller於英國BMJ出了一份報告,指出在注射流感疫苗的6個月內,患上猝睡症的風險比沒有注射高出16.2倍。原因是流感疫苗觸發了錯誤的免疫反應。
在2013年之前,那些病童的媽媽都是投訴無門的,政府都只說,過去文獻沒有流感疫苗導致猝睡症的病例報告!直至有媽媽召開記者會把事情炒熱,在記者會進行的一小時內,原本活潑好動的男童就突然睡著,幾分鐘後又醒來,連續五次!
http://www.bmj.com/content/346/bmj.f794
值得留意的是,負責的醫生於2013年才為2009年葛蘭素 (GSK) 藥廠的流感疫苗 Pandemrix進行研究,如果不是那勇敢的媽媽為兒子站出來,是沒有人會為流感疫苗及猝睡症之間的關連作統計的,也不會有這些「數據」,那流感疫苗也不會在四年後被回收。
(可參考一則台灣新聞:施打流感疫苗 恐致孩童猝睡症)
究竟還有幾多未知的副作用?
還需要有幾多個可以橫眉冷對千夫指的勇敢媽媽?